[摘要] 当前,消费者在购房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用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对此,孝感房产网小编提醒,市民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要注意三点。
当前,消费者在购房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限度用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对此,孝感房产网小编提醒,市民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要注意三点。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而孝感于2011年开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提取(含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差别化政策。
据了解,新政策增加了提取必备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房提取(含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备资料除原有规定外,新增一项由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拥有(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状况证明材料,以便加强住房套数认定管理。
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要按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确定提取额度。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套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政策办理。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套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表或贷款结清证明原件。部分还贷款的,凭贷款银行出具的当月或上月的还贷明细表,提取职工个人及配偶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允许一年提取一次,但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贷款应偿还总额。结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正常偿还一年以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三个月内的贷款结清证明,提取职工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贷款余额。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套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有政策办理。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属于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按现有政策办理。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一律不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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