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房养老"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之所以目前推进缓慢,根本原因还在于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且牵涉到金融、保险、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和部门,仍需在顶层设计上有更加明晰的规划.
两年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已经正式开展这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试点两年来,仅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了试点。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多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从试点参保老人情况看,这项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庭、“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与此同时,把房产留给子女也是传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却是把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养老金,老年人过世后,房产处置的权利属于保险公司,而不是法定继承人,这就和传统的理念“格格不入”了。
上周五保监会发布消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不动产在解决养老问题方面很重要,在中国推进以房养老,应当对法律法规方面作一些改变和调整。“以房养老”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之所以目前推进缓慢,根本原因还在于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且牵涉到金融、保险、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和部门,仍需在顶层设计上有更加明晰的规划。
住房反向抵押用于养老,看上去很好,但在现实的房价波动面前,“以房养老”却存在不小的问题。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会让老人对抵押心存疑虑;而在三四线城市,房价长期不涨,甚至还下跌,这则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以房养老"是建立在房价平稳基础上的,我国房价波动幅度过大,会影响参与的积极性。
现实中,随着房产税、遗产税的逼近,以及观念的转变,不少老年人不再“守着房子留给后辈”,而是在自己的生活品质、儿女的面子、财产的分配之间找到平衡点,以多种方式处置好房产,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就有老人以大换小、以近换远,通过房子的地区差价来换取更多的资金养老。还有很多人以出租房或卖房来支付养老院费用。民间版“以房养老”方式很多,很灵活,让老人多了不少选择。
以房养老要进一步提高吸引力,就要和社区养老、到家服务结合起来。毕竟,“养老”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有钱花,更重要的还是有人照料。而且老年人的购买力相对来说较弱,大多数老年人拿着那么多的养老金也不知道该怎么花。
此外,以房养老的账也要算得更明白。比如说,老年人参加以房养老后没拿几年的钱就身故了,保险公司的实际支出和房产的价值存在巨大差异,那么房产的处置权是不是仍然属于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不妨订出更合理的细则,比如说老人身故后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账单,还可以对房产进行市场评估,然后再根据比例选择赎回房产,或者是把房子交给保险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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