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天下】经研究,在9月20日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核定办法》以前,已经办理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愿意退回所提首付款的职工按以下意见办理:
【房天下】注意啦!2016年10月8日发布孝感公积金新政通知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孝公管中文[2016]39号
通知
各县市区办事处,中心各科室(营业部):
经研究,在9月20日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核定办法》以前,已经办理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愿意退回所提首付款的职工按以下意见办理:
一、若职工本人愿意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金额的,全额退回。
二、职工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当时政策办理,其本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记录不累计提取次数。
三、职工要求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的,有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公司以转账的方式将所退金额划转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并出具退款职工的说明。
四、职工凭银行转账(进账单)及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退款说明,到中心营业大厅办理缴交手续。
五、中心工作人员在缴交录入摘要中注明“退回提取付首付款”,录入时间注明“2016年10月”。
六、本通知内容执行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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